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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临床试验对照药、培养基原料、填料、药用辅料以及其他研发试剂耗材等。研发阶段公司依据临床试验研究计划,按需采购临床试验对照药,并根据临床试验研究计划制定试验用药的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实际库存情况等作出采购原材料品种、规格、数量等计划。在确定主要原料、包装材料等供应商时,公司会对市场供应情况、市场价格等信息进行调查,在商务谈判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公司通常会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以确定双方购销合同关系。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服务、技术服务等,由公司在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中择优遴选。临床试验服务主要是公司直接委托医院开展临床试验服务,技术服务主要是指公司委托第三方CRO(非医院)协助开展临床前试验服务及临床试验服务。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药品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搭建严格质量管理系统,建立了符合欧美和中国监管要求的一体化的CMC研发到商业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平台的质量科学技术与能力已与国际接轨,包含了从项目研发到物料管理、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产品放行、产品供应链以及产品上市后跟踪的全生命周期,为公司产品在中国和海外其他地区的商业化奠定扎实基础。公司秉承“质量第一,与时俱进”的理念,实施质量体系的数据完整性、可追溯性及质量风险管理,持续不断地研发和生产高质量的药品。
公司已有三项药物在中国市场获批上市,并有多款药品在进行全球多中心试验。公司不同的产品及市场针对性的制定了不同的商业化策略。
目前,公司主要有两种销售模式:自营分销模式为主导,代理销售模式为辅助。其中,自营分销模式是由自营队伍负责医院拓展、销售及推广,代理销售模式为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销售及推广,百奥泰协助学术支持。公司主要销售模式架构如下:
公司首项获批药物公司药品格乐立?(阿达木单抗注射液)自2020年1月起开始商业销售,主要采用自建团队的模式进行商业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组建230余人的销售团队,销售网点覆盖中国除港澳台地区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已与超过1,000家处方医院及超过700家药店达成合作。公司已在中国除港澳台地区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成功挂网。
公司药品普贝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于2021年11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普贝希?的获批上市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国内市场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公司就普贝希?在中国市场采用合作的商业模式,公司于2020年8月与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济神州”)签署授权、分销、供货协议,将公司普贝希?相关知识产权及其在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的产品权益有偿许可给百济神州。
公司药品施瑞立?(通用名:托珠单抗注射液)于2023年1月在中国获批上市,是国内获批的首个托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亦是全球首个托珠单抗生物类似药。2023年1月17日,百奥泰完成第一批施瑞立400mg的生产,此规格为公司独家申报,对比市场上其他竞品单价更低,公司积极备货全国渠道,并通过商业公司第一时间配送到医院和各药房以满足患者需求。施瑞立目前已获批400mg和80mg双规格,在全国二十余省完成挂网和医保落地,销售渠道覆盖全国各大连锁药房及80多家各省级商业公司。
在全球主要市场,公司采用以全球性合作伙伴为主的商业化策略;在国际新兴市场,则采用全球性合作伙伴及区域性优势合作相结合的策略。
公司已与全球多区域地区开展了普贝希?的商业化进程,包括:与Cipla Gulf FZ LLC开展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合作,授权其就普贝希?在部分新兴国家的产品商业化权益;与Biomm SA开展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合作,授权其就普贝希?在巴西市场的独家产品商业化权益;与Sandoz AG开展授权许可及商业化合作,将普贝希?在美国、欧洲、加拿大和大部分其他普贝希?合作未覆盖的国际市场的产品商业化权益有偿许可给Sandoz AG。
公司药品施瑞立?(通用名:托珠单抗注射液)是百奥泰根据中国NMPA、美国FDA、欧盟EMA生物类似药相关指导原则开发的托珠单抗注射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向美国FDA以及欧洲EMA递交上市许可申请并已获得受理。国际市场方面,百奥泰与Biogen International GmbH于2021年4月签署授权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将公司的BAT1806(托珠单抗)注射液在除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以外的全球市场的独占的产品权益有偿许可给Biogen,合作开发国际市场。
此外公司与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就BAT2206(乌司奴单抗)注射液在美国市场的独占的产品商业化权益签署授权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公司与Pharmapark LLC先后就BAT2206(乌司奴单抗)注射液和BAT2506(戈利木单抗)注射液在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达成合作。
公司通过海外合作不仅展示百奥泰在研发和生产方面的国际化能力,也能够将公司产品带给全球更多有需要的患者,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生物类似药非常竞争性的国内市场环境下,通过海外商业战略合作,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基于公司的发展策略,通过商业合作可以优化公司的产品组合,强化企业发展重心,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未来,百奥泰将坚持自主研发,同时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寻找外部合作机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行业分类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编码:C27)”。
生物医药行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既是生物技术最重要的应用方向,又是现代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2022年,中国生物医药制造业总营收达到29,111.4亿元,未来几年我国生物医药行业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伴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等新机遇,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愈发凸显,正快速由最具发展潜力的高技术产业向高技术支柱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生物医药行业高景气发展,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部生物经济五年规划,也是我国首个生物经济领域的顶层设计。《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推动企业围绕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创新产品的开发,支持企业立足本土资源和优势,面向全球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开展研发布局,积极引领创新。
由于2022年全球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和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医药制造业规模端增速大幅下降后逐步放缓,2022年,中国医药制造业发展增速大幅下降。截至12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3.4%。
生物药行业起步晚,但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国内生物药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但近年来生物药领域的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技术快速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支付能力提升等因素驱动下,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的增速远高于我国整体医药市场与其他细分市场。由于化学药物适合的靶点大多已被开发,筛选化学创新药难度逐步增大,而生物药本身选择性较强、毒性较小、尤其是在肿瘤和自身免疫病等重大疾病上有突出疗效,重磅销售品种频出,已成为药物研发的一大趋势。2014-2018年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由2,800亿美元增长至4,40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高达12%,2021年全球TOP10畅销药中,生物药占据60%。根据EvluatePharma的数据,全球处方药和OTC市场TOP100产品销售额中,生物药占比由2012年的38%提升至2020年的52%,并预计将在2026年进一步提升至57%。生物药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202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审报告》,2022年CDE受理生物制品注册申请998个品种(受理号1,882个),其中受理生物制品IND申请555个品种(受理号827个),同比增长4.5%;受理生物制品NDA申请91个品种(受理号129个),同比增长8.3%;2022年受理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申请452品种(受理号643个),其中国产372个品种(受理号516个,其中预防用生物制品8个,治疗用生物制品508个);进口80个品种(受理号127个,其中预防用生物制品2个,治疗用生物制品125个);以审评任务类别统计,IND申请441个品种(受理号623个),NDA申请13个品种(受理号20个)。
然而在整体环境趋于复杂的2022年,全球的供应链都遭受了极大影响。自2021年新药获批数量创新高后,2022年国内上市创新药数量回归为49款。其中,国产新药15款,占比达到30%。这种下滑也体现在美国市场,FDA在2022年也仅批准了37款新药(2021年为50款)。
由于国内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我国以医保为主的支付方式压力较大。因此,随着“两票制”“集采”等政策的持续改革,国内仿制药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从2018年年底开始“4+7”带量采购后,国家级集中采购已经进行到第8批,药价平均降幅为48%-56%,一些竞争较为激烈的药品更是出现95%以上的降幅,使得国内仿制药企的毛利率快速下降。同时,由于仿制药企逐步转型,研发费用率增长较快,而且企业本身为了产品的院外市场推广依然维持较高的销售费用率。因此,降低药品的制造成本,以量换价成为企业的核心考量。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2022年医保谈判降价趋向温和,国家出台多举措鼓励谈判药品医保支付落地。2022年医保谈判药品于3月1号正式开始执行,此次医保谈判引入新的续约谈判规则,根据4款国产PD-1的降价信息,降价幅度较为温和,反应政策层面从过去的唯低价论转为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研发投入和产品临床价值等因素。另外国家也出台包括双通道、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等多举措来推进医保目录药品支付落地。
我国新药审评审批不断提速,关注重磅品种的落地。近年,CDE已陆续发布若干优化审评审批的政策,注册申请方面如《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等,临床试验审评方面如《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等。在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药审评审批不断提速,创新药正加速落地。而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未来现金流,保障企业自主造血能力,我国创新药企业逐步布局海外市场,并于近年取得初步成果和认可,获得FDA特殊通道资格的国产创新药数量增长显著,License-out项目数量快速提升,随着出海布局的持续深入,“海外制药产业链转移”+“中国医药创新”将持续作为推动生物医药行业高景气度的双重动力。随着生物制品的国家级集采陆续启动,生物制药利润空间将有所压缩,但生物药中长期高景气发展的趋势将保持不变,生物创新药的长期市场仍然存在。
在创新药领域,公司搭建了领先的抗体药物技术平台,最近又成功建立了超大库容量全人源抗体展示IDEAL(Intelligent Design and Engineered Antibody Libraries)引擎。公司正在积极推进IDEAL在多个项目上的动力作用。通过多年的努力与积累,公司建立了丰富的创新药物产品管线抗体和新一代双特异抗体BAT7104(CD47和PD-L1靶点的双特异性抗体)已经逐渐逐个进入临床研究;更多的针对肿瘤免疫检查点、肿瘤靶点、肿瘤微环境的新型抗体,包括新ADC平台、肿瘤杀伤增强的抗体、双特异或者双功能项目已陆续进入临床研究。
在生物类似药领域,公司重点关注关键性肿瘤产品和集中于自身免疫领域产品。公司产品管线有多个自身免疫领域的产品,靶点包括TNF-α,IL-6R,IL-12/IL-23,IL-5,IL-4,IL-17A等。这些产品一旦上市,将给风湿免疫科专家、给患者提供不同的治疗选择。
注射用BAT2022已进入临床阶段,本品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双特异性中和抗体。该药物可特异性结合病毒刺突蛋白的两个不同表位,进而阻断病毒侵染宿主细胞。体外假病毒感染抑制实验研究显示,注射用BAT2022能够有效抑制多种变异株;进一步的体外假病毒感染抑制实验研究显示,注射用BAT2022双特异中和抗体具有广谱性及高效性,对多种突变株(包括alpha、beta、gamma、delta、omicron)均有高效中和能力。
格乐立?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于2019年11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的上市批准,是国内首个获得上市批准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格乐立?作为首款获批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具有先行者优势,但是已上市竞品和其他潜在竞品可能带来激烈的市场竞争。
普贝希?是一款由公司根据中国NMPA、美国FDA、欧盟EMA生物类似药相关指导原则开发的贝伐珠单抗注射液,于2021年11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公司与百济神州于2020年8月达成合作协议,百济神州将进行普贝希?在中国市场(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开发和商业化;同时,公司已于全球多区域地区开展了普贝希?的商业化进程。
施瑞立?(通用名:托珠单抗注射液)是百奥泰根据中国NMPA、美国FDA、欧盟EMA生物类似药相关指导原则开发的托珠单抗注射液,于2023年1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批准上市,施瑞立为全球首个获上市批准(NMPA)的托珠单抗生物类似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施瑞立?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已向美国FDA以及欧洲EMA递交上市许可申请并已获得受理。施瑞立?国内市场采用自建团队的模式进行商业化。国际市场方面,百奥泰与Biogen International GmbH于2021年4月签署授权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将公司的BAT1806(托珠单抗)注射液在除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以外的全球市场的独占的产品权益有偿许可给Biogen,合作开发国际市场。
公司永和二期的智能制造产线建设项目,将建成智能化36000升规模的的抗体原液生产平台,智能化制备的预灌封注射液生产线、西林瓶高速灌装制剂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平台,产能可达1000kg级单抗原液或1000万单位注射液,项目落地后能显著缩短生产周期,提升生产效率,实现生产线运营、生产、管理、物流各环节高效协同与集成,为未来可能发生的集采和海外供给打下坚实的产能基础。
生物类似药集采箭已上弦,从政策影响上看,2021年11月,针对胰岛素开展的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正式开标,这是我国首次将带量集采拓展到生物药领域。随后,广东等11省药品采购联盟率先对利妥昔单抗、生长激素进行集采。而集采的“提速扩面”则是2023年释放的一个重大信号,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从国家医保局在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上的表态可以预见,将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范围是大势所趋。
从数据影响上看,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拟中选/备选结果》,信达生物的利妥昔单抗获得拟中选资格,罗氏和复宏汉霖获得拟备选资格。降幅上,对比此前集采文件公布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信达产品降幅在59%左右,罗氏产品降幅在16%左右,而复宏汉霖100mg/10ml和500mg/50ml两种规格降幅达到48%。
短期来看,集中采购直接影响的是中标药品的价格。从以上中标药品品种的降价幅度来看,集采在短期内对各相关药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空间都会造成较大冲击;长期来看,中标企业在市场份额提升的同时,随着规模效应的逐渐显现,药品销售的利润贡献率在将来也将提升。
CDE于2021年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指出需要与目前最佳临床治疗方案做对照,意味着头对头试验将成为创新药临床的新常态,该政策提高了创新药研发门槛,后续me-too管线的开发时长、成本及难度都会大幅提升,预计将有大量同质化管线将被终止,创新药开发即将面临全面降温。此外,为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设计,CDE于2022年先后发布了多个指导原则,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研发门槛。
局限于国内药企的创新能力,再加上仿创药物相对较高的临床成功率,国产创新药主要集中在国外已经得到验证的靶点和技术赛道,因此虽然国产新药管线数量增长显著,但从靶点分布来看存在大量同靶点扎堆的情况。严重同质化的研发导致国产新药在上市后就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甚至集采,再次陷入价格战。
人工智能辅助药物研发令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公司看到了极大的机会:人工智能作为药物研发的强大加速器,能够大幅度缩短药物研发进程,同时降低研发成本。因此,诸多大型医药公司开始与人工智能初创公司合作,各自合作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赛诺菲与Exscientia公司合作侧重筛选小分子候选药物;默克与英矽智能合作侧重新型小分子的设计;辉瑞与Atomwise公司合作侧重筛选靶蛋白的潜在候选药物;诺华与BenevolentAI合作侧重寻找药物潜在的新适应症;强生与ConcertAI公司合作侧重临床试验多样化的设计。从药物研发的过程看,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药物发现、临床前药物研究、临床试验等诸多环节中具有相应的应用场景。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药资讯,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汪建平不领取独董津贴,黄德汉、HENRY WEI(魏亨利)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20,000 元/年(税前)。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之日(2022年3月18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百奥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根据公司发行及上市方案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之日(2022年3月18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公司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和授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 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之日(2022年3月18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尽管公司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 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 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公司存在超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超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公司日常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追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奥泰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醒公司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
(一)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LI SHENGFENG(李胜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2022年年度报告》及《百奥泰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和公司员工锐意进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管理和经营风险,较好的完善了公司治理。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等相关制度的内容,在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研发项目推进。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需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截止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截止2023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同意追认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百奥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10至议案1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4、15、16、17、18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7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签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费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泰”)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