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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下):新药注册临床试验

信息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23-12-10浏览量: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

  在新药进入人体试验前,科学家会完成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以初步了解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情况,同时为在人体的用药量提供参考数据。药物正式进入人体试验前,相关临床前数据会提交到药物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国家新药审核专家会充分审核提交的药物临床前数据,在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有充分保证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后续药物临床试验的开展。

  同时,在我国各地方,会设立独立的伦理审核委员会,其职责是保护参加临床试验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各地方医院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前,该临床试验还需进行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审核,确保该临床试验的设计、执行可以充分保证患者的利益,试验药物前期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可支持患者参加临床试验,并通过新的药物治疗有可能获益。通过以上一系列国家/地方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临床试验才可以在各医院开展。

  临床试验涉及到的多方包括申办方、CRO(合同研究组织)、医疗机构(医院)、SMO(临床机构管理组织)等。

  申办方:申办方一般为药物的拥有者,发起药物的临床试验,也是临床试验的主要责任方。

  CRO:申办方可将临床试验中的一些环节委托给更专业的CRO,由CRO给申办方提供专业的临床试验服务,但责任并不能够转移,申办方仍承担临床试验中的责任。

  医疗机构:临床试验需要有自愿参与的受试者,因此临床试验要在医疗机构,也就是在医院中进行,由医生(研究者)对受试者执行临床问诊、病情诊断等过程。

  SMO:医生作为临床试验中的重要一方,需要负责的工作量较大,但限于医生的工作性质,无法完成临床试验中的大量工作。因此SMO公司会外派CRC(临床研究协调员)到研究机构协助研究者开展临床试验业务,完成研究者委派的工作,解决研究者时间和精力不足的问题。

  受试者:临床试验中最关键的是受试者。只有足够的受试者入组参与并完成研究,才能产生足够的临床数据,从而检测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病人进入一项研究时,研究的结果是未知、不确定的。因此临床试验必须要以受试者安全、权力和健康作为首要考虑,确保受试者是自愿参与,并可随时退出临床试验而不受到任何处罚或报复行为。①GCP保护受试者权益和隐私:临床试验必须遵守的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就对受试者权益做了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保护了受试者权益。此外,规范明确强调需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临床试验执行过程中,研究医生将分配给每一位参加试验的受试者一个唯一的鉴认代码。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或ID号将不会出现在临床试验的收集数据当中。②伦理委员会保护:此外,每家研究机构都会设立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试验的科学性及试验是否符合伦理,确保试验方案具有科学性,及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临床试验只有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批准后,才可以在研究机构中开展。

  有比较才有鉴别,临床试验中设立对照(control),并保持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均衡性,是排除混杂因素的主要手段。临床试验对照可以是平行对照(成组试验设计),也可以是交叉对照(交叉试验设计)。同一个临床试验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不同条件的对照组。在ICH E10文件中临床对照的选择提供了五种类型:安慰剂对照,空白对照,阳性药物对照,剂量-反应对照和外部对照。前四种对照方式要求试验组和对照组来自相同的受试者总体,而“外部对照”组和试验组不来自同一受试者总体。

  定义:安慰剂是一种虚拟药物(dummy medication),其剂型、大小、颜色、重量、气味、口味等都与试验药物尽可能保持一致,但不含试验药物的有效成分。使用权限:使用前需要药检部门出具检验报告。

  设置安慰剂对照的目的:在于克服研究者、受试者、参与评价疗效和安全性的工作人员等由于心理因素所形成的偏倚,最大限度地减少受试者和研究者的主观期望效应(expectant effect),控制安慰作用。设置安慰剂对照还可以消除疾病自然进展的影响,以衬托出试验药物所引起的真实的疗效及不良反应,所以,在此试验条件下,能够直接度量试验药物和安慰剂之间的差别。

  使用安慰剂对照需注意如下几个问题:①在伦理方面,当所研究的适应症尚无有效药物治疗时,使用安慰剂对照并不存在伦理问题;但是,如已有上市药物,而该药物已经给受试者带来一定的益处(如防止对病人的损害,减少复发和死亡),这时再用安慰剂对照就存在伦理问题。当然,如已知上市药物具有一定毒性,常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因而病人拒绝接受时,亦可使用安慰剂对照;②当使用安慰剂对照不会延误病情、延误治疗时,才是适合的选择。

  试验原则:双盲。安慰剂对照常使受试者感觉到病情并未改善,故容易中途退出试验,造成病例脱落。因此,试验常要求是双盲的(指观察者方和被观察者方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知道受试者接受的是何种处理)。

  事实并非如此,参考上述”使用安慰剂对照需注意的问题”。部分临床试验之所以设计为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是因为这类疾病目前无其他已证实的有效治疗手段,且确定这类患者人群即使不干预或接受安慰剂,也不会因未接受已证实最佳的干预措施而遭受严重或不可逆伤害的额外风险。

  试验原则:随机化分配,不盲。试验组与空白对照组的受试者分配必须遵循随机化的原则。与安慰剂对照的不同之处在于空白对照并未给予任何药物,所以它是不盲的,从而可能影响到试验结果的正确评价。

  适用情况有二:①由于处理手段非常特殊,安慰剂盲法试验无法执行,或者执行起来极为困难。例如试验组为放射治疗,外科手术等(例:手术时不能割开不切病灶);②试验药物的不良反应非常特殊,以至于无法使研究者或受试者处于盲态。这时使用安慰剂对照几乎没有意义,不如采用空白对照。

  定义:在临床试验中采用已上市的有效药物作为试验药物的对照,称为阳性药物对照。

  选择方式:公认最安全有效。作为阳性对照的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医学界公认、药典中收载的,特别是最近药典中收载者。如果有多种阳性对照药物可选,则应选对所研究的适应症最为有效、安全的药物。

  阳性对照的最优剂量和最优方案下给药:试验药物与阳性对照药物之间的比较需要在相同条件下进行,阳性药物对照组使用的剂量和给药方案必须是该药最优剂量和最优方案,否则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

  定义:将试验药物设计成几个剂量组,受试者随机地分入一个剂量组中,这样的临床研究称为剂量-反应对照,或多剂量对照。它可以包括或不包括安慰剂对照即零剂量(zero-dose)。

  目的:确定剂量。剂量-反应对照主要用于研究剂量与疗效、不良反应的关系,或者仅用于说明疗效。剂量-反应对照有助于回答给药方案中采用的剂量是否合适。

  剂量的选择:剂量-反应关系一般呈S形曲线关系,选用的剂量最好是从曲线之拐点向两侧展开,因其斜率较大,剂量的改变会使疗效和安全性反应灵敏,从而易于获得精确的结论。多剂量对照试验中也可以包括阳性对照药的一个或多个剂量组。

  定义:外部对照又称为历史对照(historical control),是将研究者本人或他人过去的研究结果与试验药物进行对照比较。

  适用情况:当所研究的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目前还没有满意的治疗方法(如AIDS、恶性肿瘤),且根据药物作用机制、动物试验,以及早期经验,已能推荐所研究的新药时,可以使用外部对照。

  特点:无法设盲。外部对照可比性很差,因为本试验受试者与外部对照的受试者并非来自同一个病人总体,更无法设盲,所以其应用十分有限,非必要时不要使用。目前,外部对照主要用于探索性研究,或一些医疗器械的研究。

  举例:在抗肿瘤领域中,进行药物研发的早期阶段Ib/IIa期,可将接受受试药物的一组患者与该研究以外的一组患者的结果进行比较。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为了加强伦理性,可以在每个受试者都给予一种标准治疗药物(standard drug)的基础上,试验组再给予试验药物,对照组再给予安慰剂。当一种标准治疗已经被证实能够降低死亡率,复发率等,受试者由这种标准疗法中肯定能得到好处,从而不能中断,只能继续保持,此时,安慰剂对照试验的设计方案就成为:所有受试者都接受这种标准疗法,试验组接受试验药物,对照组接受安慰剂。

  适用场景:这种研究称为加载研究(add-on study)。在抗肿瘤、抗癫痫和抗心力衰竭的药物研究中,一种标准疗法还不是完全有效,但已证实受试者不能脱离这种标准疗法时,就可使用加载研究。

  研究意义:虽然加载研究所表达的疗效和安全性是一种联合疗法的结果,但是当试验药物与标准疗法具有完全不同的药理机制时,加载研究是非常有效的。

  在试验过程中,依据试验对照组的设置情况,可以将试验的设计类型简要分为单臂、双臂、三臂试验。一个临床试验不一定只有一个对照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对照组,以分别排除不同混杂因素的干扰。

  单臂临床试验(或称为单组临床试验),是一种比较特别的临床试验,因为没有为试验组设计相对应的对照组。但单组临床试验并不是就没有了参比的对象,实际上,它的参比对象是ICHE10文件中提到的“外部对照”,外部对照又称为历史对照,是采用他人、或过去的研究结果,与试验药进行对照比较。单组临床试验可以是多中心临床试验,但肯定是开放的,也谈不上随机化和盲法。

  定义:单臂临床试验,即单组临床试验,顾名思义,就是仅有一个组的研究,没有为试验组设计相对应的对照组,或者对照试验为其本身。

  目的:肿瘤新药II期临床试验中,往往要对多个瘤种、多种剂量或用法进行探讨,目的是淘汰无效剂量、筛选敏感瘤种,以便进一步深入研究。单臂试验又分为单臂单阶段和单臂多阶段,最简单的试验设计即为单臂单阶段试验,其在计划的样本数量的病人都接受治疗后,根据治疗效果最后得出试验结论。

  优点:单组临床试验的优点是所有的受试者都接受同一种试验药物,试验设计、实施趋于简单、易行。

  缺点:由于使用试验药物的受试者与外部对照的受试者不来自同一受试者总体,可比性差,仅适用于个别特殊情况。

  适用阶段和情形:一、探索性试验: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指出:由于Ⅱ期临床试验是探索性研究,而非确证性研究,而且恶性肿瘤几乎不可能自行消退,可以认为肿瘤的缩小几乎完全是药物的作用。因此Ⅱ期可不采用随机对照设计。但在有常规标准有效治疗方法时,推荐采用随机对照设计,将常规标准有效治疗方法作为对照,目的是尽量在临床试验的早期阶段就能检验出药物相对已有治疗在疗效上是否具有优势。二、考察安全性的Ⅳ期临床试验:当Ⅳ期临床试验目的为考察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安全性,已经可能导致少见的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时,可以采用单组试验。三、 一些特殊目的或特殊情况下的单组试验: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并参考国内外的文献资料,采用外部对照的单组设计的优效性临床试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试验组采用联合用药的方式,即在标准药的基础上添加新药,是SFDA默许的。

  定义:三臂临床试验是指临床试验有一个实验组、一个阳性对照组、一个安慰剂对照组。

  阳性对照组的意义:这里的阳性对照是一个专业表述,即一种干预方法,比如一种药物、疗法或医疗器械。这种干预方法的有效性以前已经是明确的,可以理解为上文所述的“目前已有的标准治疗方法或药物”。这种对照可以进一步说明新疗法的有效性。

  目的:设计三臂试验的目的是既能比较试验药物与安慰剂的绝对疗效,又能比较与阳性药的疗效与安全性的优势,这样的设计会大大增加病例数及试验的难度,但是设计更科学,可以降低注册风险。

  Note:2021年7月,我国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以下引自第三届全球前沿技术大会上,李进教授的发言:“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临床试验,核心强调其实就两条:

  第一,要做头对头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药物研制的“头对头”要拿目前最好的标准治疗做对照,用最佳治疗方式/药物作对照组,所研究的方法/药物一定要比现在的标准治疗更好,才能有价值上市。这才是我们今天需要做的。所以跟谁做头对头?当然是跟美国比,如果不跟美国比,跟缅甸和越南比,那不是真正的“头对头”。从伦理角度也应该为病人提供最好的治疗。而病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参加临床试验就没有其他选择,不能做其他任何的治疗,医生提供什么治疗就是什么治疗,所以临床应该给病人提供最好的治疗,若找一个很差的治疗来显示实验组有效?这不被支持也不人道。

  第二,如何做单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临床试验再次强调单臂只适合无标准治疗可选择的末线治疗。如果有标准治疗,让病人做单臂就害了他。只有疗效突出的药物才适合做单臂。若标准治疗有很好疗效,达到60%,那即使拟试验药物也达到该“很好的疗效即60%”仍不可做单臂,只有疗效突出的才适合做单臂。“疗效突出”,就是跟现在的标准治疗比较,疗效突出。如果现在的标准治疗是有效率30%,那你必须50%-60%;如果现在的标准治疗是50%,那你必须80%;如果现在疗效已经90%了,你必须比它做得更好,做到100%或者99.9%才能上市,否则上市的机会可能会少。这就给中国新药创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的是使实验组和对照组具有相似的临床特征和预后因素。避免因为分组不均衡导致对结果评价的影响。

  重复(replication) 是消除处理因素影响的一个重要手段。表现为样本含量的大小和重复次数的多少。增加样本量,进行重复,确立最小样本量让试验结果更贴近真实。

  在临床研究中,隐藏治疗分组情况,使研究者或被研究者不知道每位受试者在试验组还是对照组,接受的是试验措施还是对照措施,称盲法研究(blind trial或masking)。此外,盲法还应用于对研究资料的分析和报告的撰写。目的是有效地避免研究者或受试者的测量偏倚和主观偏见,从而使研究结果更加真实、可靠。临床试验设计中通常根据设盲对象的不同,分为单盲、双盲、三盲和开放试验。

  单盲法:单盲是指受试者不知道自己是在试验组还是对照组,而研究者知道。优点是操作简单,容易进行,发现临床问题能及时处理,对受试者的健康和安全有利。缺点:单盲法虽然可以减少来自受试者的偏倚,但不能避免研究者主观意愿的干扰,尤其是较难客观、定量测量的指标,如神经精神科的各种量表、中医的证候判效等。

  双盲实验:研究者和受试者都不知道哪些受试者属于对照组(control group)、哪些属于实验组(experimental group)。只有在所有数据被记录完毕之后(在有些情况下是分析完毕之后),研究者才能知道那些受试者是哪些组的。优点:采用双盲实验是为了要减少偏见(prejudices)和无意识地暗示(unintentional physical cues)对实验结果的影响,使资料的收集和结果的评价真实、可靠。对于被试者的随机分配(Random assignment)到对照组或者实验组的做法是双盲实验中至关重要的一步。确认哪些受试者属于那些组的信息交由第三方保管,并且在研究结束之前不能告知研究者。缺点为在管理上缺乏灵活性,有特殊副作用的药物容易被破密,不适用于危重病人。双盲法通常用于评定药物的疗效,尤其在采用反映主观判断指标时(如心绞痛、头痛、眩晕、呼吸困难等),盲法试验更为重要。但双盲法在管理上会增加一些困难,临床研究如果使用有特殊副作用的药物容易被破密,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等。

  三盲法是双盲法的扩展,即受试者、研究者和资料分析或报告人员均不知道受试对象的分组和干预措施情况。优点是在双盲的基础上理论上还可以避免资料收集、结果评价和资料分析上的偏差,但在分析时减弱了对整个研究工作的全局了解,对研究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在执行时也较严密,难度较大。

  此外,与盲法相对应的是开放临床试验(open trial),“开放(open lable)”也就是未实施任何盲法的试验。

  新药临床试验流程可简要概括为:IND→I期→II期→III期→NDA→IV期,有时还会出现Ia、Ib等。

  以美国新药临床试验为例,在开始临床研究前,向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新药临床研究)申请,30天内无信息反馈,申请人可自行进行新药临床研究。

  经过I期、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在III期临床试验完成时,可以向FDA提交NDA(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申请)上市。

  而关于仿制药需要通过ANDA(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简略新药申请)。仿制药的申请被称为abbreviated,因为它通常不需要包括临床前资料(动物实验)和临床资料(人体实验)来确定安全性和有效性。申请者必须科学地证明他们的产品与原研药的性能相同,而证明方法是测量仿制药到达健康受试者血液所需的时间。

  BE(bioequivalence,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吸收率或生物利用度,仿制药必须在与原研药相同的时间内将相同数量的活性成分输送到患者的血液中。

  也被称为人体微量给药(Microdosing)研究,由FDA在2004年提出,在I期试验之前进行,以预测药物是否适用于下一阶段的试验,这不是新药临床研究必需的。在这个阶段给药剂量极低,不会有治疗效果,难以产生全身效应,但足以研究细胞反应。这个阶段将提供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初步数据,如果药物作用与预期不同,研究者可能会在决定试验前进行一些额外的临床前研究。

  目的:加快和简化药物审批程序,节省用于后期试验的时间和金钱,减少花费在不可行药物上的资源和在动物身上进行的试验量。

  受试者:一般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药物若具有细胞毒性,并打算用于严重的适应症,如癌症,则只能用于患者,所以对肿瘤药物而言受试者通常为肿瘤病人)。

  目的: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观察人体对于新药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对于健康受试者旨在验证可否用于人类,即安全性、可靠性。对于患者类受试者主要是安全性的验证,多个剂量组初步验证疗效。旨在找出人体不会产生严重副作用的最大剂量。

  确定合适剂量:逐渐增加给药剂量,以确定将来在病人身上使用的合适剂量临床试验,并了解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消除的规律,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也被称为人类药理学(Pharmacology),因为它是研究人体对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Ia期也称为SAD(Single ascending dose,单次剂量递增)。在单次剂量递增试验中,少数受试者(通常是3~5人)被给予单次剂量的药物,同时采集他们的血液和其他体液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如果药代动力学数据与预测的安全值一致,则在新的受试者组中增加剂量。

  这一过程持续到达到预先计算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水平,或出现不可忍受的副作用为止。此时药物被称为达到最大耐受剂量(MTD,Maximal Tolerable Dose),即是产生预期治疗效果和可接受副作用的最高剂量。

  例如,如果第一组接受了5mg的药物,但没有明显的效果。下一组的剂量增加到10mg,一直按照方案继续增加剂量,直到达到最大耐受剂量。

  也称为MAD(Multiple ascending dose,多次剂量递增)。在多次剂量递增试验中,根据SAD试验中对安全剂量/MTD的预测,选择剂量水平和剂量间隔时间,让一组患者接受多个低剂量的药物,同时在不同的时间点采集血液和其他液体样本,进行PK和PD分析。在多次给药的情况下,PK分析的一个关键是确定药物是否积聚。

  通过选择合适的剂量水平和给药频率是为了让人体内药物水平,维持在稳定的状态,即药物吸收率等于药物清除率,以便监测合适的安全参数。虽然SAD研究可以预测稳定的状态浓度,但MAD研究提供了经验确认。

  第一周的第一组受试者接受20mg药物,第二周接受40mg,然后是60mg、80mg,依此类推。每增加一组受试者,药物的用量就会增加。

  食物可以影响改变药物的吸收率和药代动力学。而PK数据对试验至关重要,为了预测食物将如何影响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所以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

  这是一项短期试验,目的是观察人体在给药前进食对药物吸收的差异。通常以两序列交叉研究的形式进行,受试者在禁食期间和进食后服用相同剂量的药物,至少包括12名受试者。

  多数情况下,为了降低药物开发成本和上市时间,在单次剂量递增或多次剂量递增试验中增加额外的组,来获得食物对药物影响的初步评价。

  而目前通常临床试验所遵循的做法是,将上述三类合并,即在同一研究设计中使用SAD和MAD,有时还包括对食物影响的评估。

  目的:治疗作用探索(Exploratory)阶段。重点在于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主要是根据一期确定的安全剂量,采用多个剂量组同一给药频次或不同的给药剂量不同的给药频次,进一步用更大的样本量去探讨药物的安全性并确定一个合适的给药剂量给药频次,为III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也称为POC(Proof of Concept,概念证明)研究,目的是证明药物的临床疗效和生物活性。

  这个阶段通常用于少数患者,主要疗效终点在给药后早期,评估其有效性。当证明药物具有预期的临床疗效时,进行IIb期试验,这时将选择较多的患者进行评估。

  也称为DF(Dose Finding,剂量发现)研究,目的是确定显示生物活性,而副作用最小的最佳剂量。

  在这个阶段评估药物的疗效以及安全性,为了找到III期试验中最佳剂量,主要疗效终点在给药后后期。

  由于经济成本的控制,无法选择较多的剂量组,而在DF研究中,选择的剂量组很有可能不包括最佳剂量,这可能也是III期试验失败的重要原因。

  与传统试验设计相比,自适应设计(adaptive design)可以缩短试验持续时间,减少受试对象,更快找到最佳剂量或更早终止试验。自适应临床试验设计是在试验期间,为适应中期结果,改变试验设计,调整统计分析,或提前终止失败的设计,常用于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

  目的:治疗作用确证(Confirmatory)阶段,因为它验证了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方式:通常采用的是研究药物对照临床标准的治疗方案或是采用安慰剂对照研究。在Ⅱ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合理给药剂量和给药频次进一步更大样本量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对药物的益处/风险进行评估,对不同的患者人群确定理想的用药剂量方案,为产品获批上市提供支撑。

  特点:III期试验是最昂贵,最耗时和最困难的,试验设计通常是随机、对照临床研究(下):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多中心的。

  在监管机构确定需要进行IIIb期试验后,通常对III期试验进行回顾性分类,可以分为:IIIa期和IIIb期。

  IIIa期试验是在药物的有效性被证明后,但在向监管机构提交注册申请之前进行的。研究的结果用于提交新药注册申请。

  IIIb期在提交注册申请后,但在获得药品批准并投入生产之前进行,目的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安全性数据、发表文章、营销声明或准备药物上市。这也被称为上市前阶段(pre-marketing phase)。

  在进行相关的IIIb期试验时,档案审查可继续进行。试验可能需要作为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

  目的:确定长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①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治疗和不良反应;②评价在普通或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罕见)。③改进给药剂量。④发现新的适应症。

  概述:也被称为上市后研究(PMS,Post-Marketing Study),或上市后监测(PMS,Post Marketing Surveillance),有的国家也将其称为“III期临床试验B”(Phase IIIB)。因为它发生在药品上市后,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对药物安全性进行大规模的进一步的监测和评估。

  在上市前进行的前三期临床试验,病人是经过严格选择和控制的。而上市后,许多不同类型的病人将接受该药物的治疗,所以在比I-III期临床试验在广泛使用条件下,更大的患者群体和更长的时间内,检测任何罕见或长期的不良反应。也可以对某些不太可能接受试验的人群,如孕妇等进行试验。这些数据可以使医生更好地和更可靠地认识到该药品对普通人群 的治疗影响。

  各临床阶段特点:Ⅰ、Ⅱ、Ⅲ期临床试验对受试者的要求会比较严苛,有诸多的限制,所有开展的医院均须具备GCP资质,而且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均免费使用,研究规定的相关检查免费。Ⅳ期临床试验是针对获批说明书适应症开展的不一定需要在GCP医院开展,项目周期和补助相对有限。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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