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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四大工程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信息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量:

  天津市实施四大工程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我市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区域一体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日前,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出台《天津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程、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乡村医疗卫生资源联动工程、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提升我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我市将强化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有农业的区在每个乡镇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推进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有农业的区常住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可选择1至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逐步使其具备二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成为区域医疗次中心。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的相邻行政村可共建1所村卫生室。

  我市将提高区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每个有农业的区至少有1所区级医院具备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至少有1所区级中医医院具备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提升外科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鼓励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提高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支持鼓励村卫生室建设中医特色门诊并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探索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基层慢病医防融合,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将乡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帮扶指导机制,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区、二级医院包镇、乡镇卫生院包村机制。

  我市将深入推进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引导资源和患者向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置应用,提升乡村地区家庭医生签约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持续发挥数字健康共同体云平台作用,通过开展慢病智能辅诊、便捷慢病评估、定制化治疗方案、个性化健康管理等,为乡村居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加大乡村医疗保障力度,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

  我市将盘活用好编制资源,以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区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促进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鼓励有农业的区对新招聘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其工作一定年限后发放一次性奖励;鼓励在岗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相关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对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区管镇用、镇聘村用,建立健全双向流动机制;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慢性疾病,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所在区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生工资水平相衔接,综合考虑其所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工资。(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