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群康招募!癌症、肿瘤、慢性病等患者临床试验招募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临床资讯 > 慢性疾病

群康临床试验招募临床试验招募杭州慢性疾病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吗?

信息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量:

  群康临床试验招募临床试验招募杭州慢性疾病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吗?癌症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可以接种:生活中常见过敏原(如尘螨、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

  不建议接种: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同种新冠疫苗前后剂次接种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可以接种:轻中度帕金森病、病情稳定的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脑卒中患者,治愈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暂缓接种:急性脑病(脑炎、脑梗塞、脑出血、脑静脉窦血栓形成等);癫痫未控制者(近6月内有癫痫发作)。

  不建议接种: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者,或曾患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疾病者。

  可以接种: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稳定期可以接种;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无明显发作,且处于控制阶段。

  暂缓接种: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如哮喘急性发作伴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荨麻疹、湿疹、皮炎急性发作期等);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患者。

  可以接种:肺结核患者非活动期;慢性肺部疾病(如COPD、支气管扩张症等)患者疾病稳定期。

  暂缓接种:哮喘未控制,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严重的间质性肺病患者;慢性肺部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慢性疾病。

  可以接种: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或定期规律服药自我监测血压稳定者;冠心病、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瓣膜病稳定期;心脏支架、起搏器、搭桥、射频消融3个月后。

  暂缓接种: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患者;控制不稳定的心力衰竭、严重的心律失常者慢性疾病

  可以接种:稳定的透析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暂缓接种:急性肾小球疾病;急性泌尿系感染;急性肾损伤;慢性肾脏疾病活动期(如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紫癜性肾炎等急性活动期)患者。

  可以接种: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病情稳定期,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丙肝患者病情稳定。

  暂缓接种:急性肝炎;肝病有出血倾向;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肝功能衰竭患者。

  可以接种:风湿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皮肌炎、类天疱疮、系统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炎症性肠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病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可以接种:糖尿病病情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服用稳定剂量的左甲状腺素片,T3、T4、TSH正常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者病情稳定期,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垂体功能减退替代治疗稳定者。

  暂缓接种: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糖尿病伴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等)患者;痛风急性发作期患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突眼患者。

  暂缓接种:处于疾病进展期、病情未有效控制的患者;正在接受抗B细胞治疗如CD20单抗、CD19/CD3等双靶向药或BTK抑制剂维持治疗或结束治疗不满6个月的患者;强化或免疫抑制剂治疗中的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免疫相关血细胞减少性疾病,如ITP、AIHA、AA等,病情未控制者不宜接种新冠疫苗;既往有HLH病史的患者或EB病毒活动性感染相关的血液病患者;有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病史或肥大细胞增多症病史的患者;血液病相关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手术、放化疗结束3-6个月后,临床检查指标恢复良好,接受辅助内分泌治疗者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治愈患者。

  不建议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者,如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化学药物维持治疗者;预期生存时间小于3个月的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

  可以接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经专科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暂缓接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内,或存在II~IV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

  可以接种:普通外科手术、骨折、外伤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可以接种;精神病、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患者,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任何原因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感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急性呼吸道感染等)患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杭州新冠疫苗接种预约入口,查看周边接种点、疫苗接种须知、接种注意事项等内容。

  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有效的方法,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能有效预防新冠肺炎中重症、死亡的发生。

  过敏体质并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可以接种的情况:生活中常见过敏原(如尘螨、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月29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疫情防控措施及处置做出说明,其中特别提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群这三类人重症进展的风险更大。

  新冠病毒全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又是其中最脆弱的群体,感染后发展为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显著高于年轻人。

  需要接种的居民朋友请携带身份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个人防护,确认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带好口罩有序前往接种现场,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近期,我市市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意愿高涨。为满足市民接种需求,现将全市最新接种点设置和安排公布如下。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或加强针接种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前往接种,保护自己,保护

  接种居民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秩序领号接种。儿童需带上预防接种证及户口本,未成年人前来接种需监护人陪同;请居民朋友戴口罩、测温、亮健康码,保持社交距离。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可能大家对具体慢性疾病的判断还是不明确,下面列出了医疗机构的专家共识,为大家接种新冠疫苗作参考。

  生活中常见过敏原(如尘螨、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等)过敏者。

  可以接种:轻中度帕金森病、病情稳定的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脑卒中患者,治愈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暂缓接种:急性脑病(脑炎、脑梗塞、脑出血、脑静脉窦血栓形成等);癫痫未控制者(近6月内有癫痫发作)。

  不建议接种: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者,或曾患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疾病者。

  可以接种: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稳定期可以接种;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无明显发作,且处于控制阶段。

  暂缓接种: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如哮喘急性发作伴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荨麻疹、湿疹、皮炎急性发作期等);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患者。

  可以接种:肺结核患者非活动期;慢性肺部疾病(如COPD、支气管扩张症等)患者疾病稳定期。

  暂缓接种:哮喘未控制,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严重的间质性肺病患者;慢性肺部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

  可以接种: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或定期规律服药自我监测血压稳定者;冠心病、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瓣膜病稳定期;心脏支架、起搏器、搭桥、射频消融3个月后。

  暂缓接种: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患者;控制不稳定的心力衰竭、严重的心律失常者。

  可以接种:稳定的透析患者、肾病综合征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暂缓接种:急性肾小球疾病;急性泌尿系感染;急性肾损伤;慢性肾脏疾病活动期(如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紫癜性肾炎等急性活动期)患者。

  可以接种:慢性肝炎、肝硬化患者病情稳定期,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丙肝患者病情稳定。

  暂缓接种:急性肝炎;肝病有出血倾向;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肝功能衰竭患者。

  可以接种:风湿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皮肌炎、类天疱疮、系统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炎症性肠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病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可以接种:糖尿病病情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服用稳定剂量的左甲状腺素片,T3、T4、TSH正常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者病情稳定期,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垂体功能减退替代治疗稳定者。

  暂缓接种: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糖尿病伴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等)患者;痛风急性发作期患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突眼患者。

  暂缓接种:处于疾病进展期、病情未有效控制的患者;正在接受抗B细胞治疗如CD20单抗、CD19/CD3等双靶向药或BTK抑制剂维持治疗或结束治疗不满6个月的患者;强化或免疫抑制剂治疗中的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免疫相关血细胞减少性疾病,如ITP、AIHA、AA等,病情未控制者不宜接种新冠疫苗;既往有HLH病史的患者或EB病毒活动性感染相关的血液病患者;有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病史或肥大细胞增多症病史的患者;血液病相关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手术、放化疗结束3-6个月后,临床检查指标恢复良好,接受辅助内分泌治疗者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治愈患者。

  不建议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者,如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化学药物维持治疗者;预期生存时间小于3个月的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

  可以接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经专科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暂缓接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内,或存在II~IV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

  可以接种:普通外科手术、骨折、外伤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可以接种;精神病、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患者,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任何原因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感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急性呼吸道感染等)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