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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康临床试验招募慢临床试验招募性疾病“惠辽保”正式发售和门诊慢性病认定方式实行重大改革相关情况

信息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量:

  肿瘤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2022年9月,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辽宁省银保监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文件精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为主承保单位联合省内14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辽宁省统一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辽保”。这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下面,就“惠辽保”的相关政策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惠辽保”的全称为“定制式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所谓“定制”是指专为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设计,贴近我省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需求;“普惠”是指凡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参加,没有任何附加限制;“商业健康保险”是指由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旨在惠民。因此,“惠辽保”是一款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普惠导向、突出惠民的保险产品,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紧密衔接的“第四重”医疗保障。“惠辽保”的推出将填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空白,特别是能够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费用报销问题,对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会有很大帮助。

  “惠辽保”产品设计充分借鉴了全国各地省级和地市级“惠民保”保障方案的经验做法,结合了我省基本医保的现状,并根据全省医疗支付结算数据进行了测算,以到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相协调的最终效果。“惠辽保”产品价格为每人129元/年,保障范围包括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及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理赔301万元。

  “惠辽保”产品保障方案和全国相比,具有较为显著的辽宁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参保“零门槛”,凡参加我省(不含大连)基本医疗保险并在购买产品时处于在保状态的人员均可自愿投保,无年龄、职业、户籍、既往病史等门槛的限制。二是医保目录内外保障“零负面清单”,全面覆盖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住院医疗费用,不设目录外负面清单限制,让参保人明明白白购买产品。三是医保高值药品种类“零限制”,医保高值药品均可纳入报销范围,不限制高值药品的种类。四是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不降低,参保人在省内跨统筹区就医,报销比例与统筹区内就医报销比例完全相同,不因跨统筹区而降低。五是线上理赔报销“自动触发”,实现医保信息平台和“惠辽保”项目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参保群众无须提交理赔申请,规定时限内即可实现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指定银行账户。

  一是允许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购买“惠辽保”;二是加强医保经办支撑,医保信息系统支持“惠辽保”项目对接工作;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医保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惠辽保”。下一步,医保局还将联合市银保监局、税务局、金融发展局、教育局、国资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多渠道推动“惠辽保”在我市落地,切实提升我市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辽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辽保”营口地区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营口市银保监分局对“惠辽保”项目在营口市顺利开展表示衷心祝贺。

  在辽宁省委、省政府和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14 家共保体共同参与推出了“惠辽保”项目,已于11 月1 日正式上线。该项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通过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功能互补,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费用负担,提升全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为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我局已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要求,对共保体单位明确提出相关要求,务必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惠辽保”项目重要意义。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产品定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二是规范销售宣传,坚持普惠导向,突出惠民性公益性。要求保险机构准确、客观、全面的介绍“惠辽保”,杜绝任何形式的销售误导,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杜绝不正当竞争。三是优化保险服务。要求保险机构以客户为中心,优化承保、退保、理赔等各业务环节服务,提升理赔效率,杜绝任何形式的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通过高品质的产品条款和高水平的服务能力,使营口市老百姓能够了解“惠辽保”,信任“惠辽保”,享用“惠辽保”。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银保监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全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商业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办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运营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预祝“惠辽保”项目在营口顺利落地,让滨城百姓的医疗保障水平达到新的高度!

  答:感谢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市共有13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保体服务热线。大家也可以通过线下在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太平养老辽宁分公司营口分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我市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辽医保〔2022〕17号)要求,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申报认定程序做了全方位的调整,下面,我就调整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和经办流程,提出了“按月开展病种认定业务”的工作要求。

  根据省医保局统一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制度的指导思想,我们借鉴了其他省市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的管理经验,结合广大参保患者的实际需求,对门诊慢性病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性改革。通过开发“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系统,实现微信小程序掌上申报、AI智能辅助认定、专家“双盲”认定等经办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参保人申报负担,规范体检及认定环节,减少人为干预因素,使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同时,还将原来一年一度的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调整为每月一次,让门诊慢性病待遇更加便民惠民。

  (一)提高申报频次。由原来一年一度的9月份集中开展的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改为随时申报,每月认定一次。为保障政策平稳衔接,2023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于今年11月启动,11月、12月提交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参保患者,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自2023年1月起,当月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参保患者,于申报次月1日享受待遇。

  (二)优化申报方式。由原来的申报人员到指定医院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单、提交门诊慢性病住院病历,改为在申报期内通过“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软件(手机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线上”申报的优点,一是微信小程序简单易操作,参保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二是与传统申报方式相比极大降低了人工成本;三是避免了集中申报期人员聚集的风险,符合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

  (三)完善认定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智能化审核系统,对参保人上传的申报材料由AI智能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体检项目。申请人体检后,由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对申请材料及体检结果进行“线上”认定,通过技术手段对诊断材料中所有个人信息进行遮蔽,患者和专家互不知情,排除鉴定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使门诊慢性病认定全流程更加公平公正。

  (四)组建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库。采取定点医疗机构推荐、医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方式,确定了全统筹地区60名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专家,建立我市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专家库,使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门诊慢性病认定方式调整是我市对医保便民惠民、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金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希望能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尤其是协助认定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局将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政策,规范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待遇水平及经办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3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具体流程向大家做一下介绍。

  11月份申报时间:市本级(站前区、西市区)为11月1日-20日,开发区、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为11月3日-20日。

  申报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脑卒中、心肌梗死、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

  其余门诊慢性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及慢性乙型肝炎三个病种可在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随时认定。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根据《关于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7号)的认定标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1.个人申报。申报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在申报时间内通过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软件(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是申报患者的身份证及住院病志,住院病志原则上需为两年内有申报病种确诊意义的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1型糖尿病、脑卒中、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需提供三级医院的住院病历)。

  2.医院代报。对于手机操作不便人群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纸质版申报材料到门诊慢性病申报机构,由工作人员代为申报。为方便参保人就近申报,我们选取了全市112家贴近参保群众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二级综合医院作为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市本级(站前区、西市区)18个、开发区17个、盖州市47个、大石桥市23个、老边区7个。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取医院申报。

  3.特殊情况。对于历年申报工作出现的特殊情况,我们也充分予以考虑:一是行动不便及卧床患者,按照上述方式正常申报并上传卧床诊断证明,待通知体检时说明情况,留现居住地址上门体检。二是异地安置人员,已在医保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并已在异地长居的参保人按照上述流程正常申报,待通知体检时由体检医院告知体检项目和邮寄地址,申请患者在居住地3级以上医院按项目体检,把检查结果原件于7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指定地址慢性疾病

  1.专项体检:初审通过后,由申请患者居住地附件的体检医院通知进行专项体检。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体检医院进行专项体检。患者到指定医院体检,需按开具的检查项目交纳检查费,对重度卧床患者进行现场检查的,需要缴纳巡诊费和体检费。

  2.专家认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申请患者申报的住院病历等资料和体检结果组织专家组进行认定。

  3.结果公示:认定合格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信息,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备案并录入信息系统。2022年12月25日后,参保患者可通过“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手机微信小程序或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未通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以在“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手机微信小程序的“鉴定申请”页面,下载认定申请表,了解认定专家给出的未通过认定具体原因。

  申报门诊慢性病患者需要上传患者本人的身份证照片、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以及出院小结,其他材料根据申请鉴定病种的实际需要选择上传,例如有确诊意义的化验单,彩超、CT、核磁共振检查报告等。请大家注意,不要上传与认定无关的材料,比如住院医嘱,相关告知书等,同时,照片张数最好不要超过30张,否则会影响审核的速度以及认定结果。

  身份证需要上传原件,在上传身份证时底下不要垫有字的垫板,会影响系统智能审核结果。拍摄病志时手机要与病志保持水平,上传的图片一定要清晰慢性疾病,如果图片歪斜或模糊则会影响认定结果。

  答:正常情况下,系统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可通过小程序查看申报进程。如果初审合格,则显示体检中,请申报人保持通讯畅通,等待体检医院通知体检;如果初审不合格,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上查询不通过认定的具体原因。群康临床试验招募慢临床试验招募性疾病“惠辽保”正式发售和门诊慢性病认定方式实行重大改革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