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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作者:发布时间:2023-12-10浏览量:

  原标题: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1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届满(即2024年1月31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5)。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将《公司章程》中“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简称“中国证监会”;将“证券交易所”统一修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条款编号做相应修改。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因《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备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及交易金额: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产品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性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届满(即2024年1月31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60%,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鉴于当前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产品组合。

  4.交易期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届满(即2024年1月31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性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最终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发货时的汇率,特别是在美元大幅升值时,容易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职责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健康资讯,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健康资讯,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外汇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书面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3号楼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6061(信函上请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单位(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填写表决票或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